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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紹興市綠色建筑專項規劃(2017-2025)》正式出臺發布于:2017/9/19 15:16:48 瀏覽:5805次
日前,紹興市住建局委托浙江省建筑科學設計研究院及浙江省建筑科學設計研究院建筑設計院編制的《紹興市綠色建筑專項規劃(2017-2025)》(以下簡稱《專項規劃》)獲市政府審批通過。紹興市是繼臺州、溫州之后第3個出臺《專項規劃》的地級市。該《專項規劃》將作為指導紹興市綠色建筑發展的綱領性文件,為下一階段紹興市推進綠色建筑發展確定發展目標、制定技術路線、劃分政策單元并確定引導性指標。 一、實現綠色建筑全覆蓋 《專項規劃》明確,在規劃確定的城鎮建設用地范圍內新建民用建筑(農民自建住宅除外)按照一星級以上綠色建筑強制性標準建設,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政府投資或者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其他公共建筑按二星級以上綠色建筑強制性標準建設,實現綠色建筑全覆蓋。 《專項規劃》確定了紹興市在2017-2020年的規劃目標:紹興市區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比例不低于20%,三星級比例不低于4%;諸暨市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比例不低于15%,三星級比例不低于3%; 嵊州市和新昌縣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比例不低于10%,三星級比例不低于2%。 《專項規劃》確定了還紹興市在2017-2020年的規劃目標:紹興市區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比例不低于30%,三星級比例不低于7%;諸暨市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比例不低于25%,三星級比例不低于5%; 嵊州市和新昌縣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比例不低于15%,三星級比例不低于4%。 二、促進建筑產業現代化 (一)裝配式建筑目標。《專項規劃》明確規劃,紹興市在2017-2020年的保障性住房、政府投資或以政府投資為主的新建公共建筑項目要全部實施裝配式建造;紹興市中心城區的新建項目要全部實施裝配式建造;其他區域力爭實現新建裝配式民用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比例達到15%,且逐年提高;到2020年末,全市實現新建裝配式民用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比例30%以上。在2021-2025年,保障性住房、政府投資或以政府投資為主的新建公共建筑項目要全部實施裝配式建造;紹興市中心城區的新建項目要全部實施裝配式建造;到規劃期末,全市實現新建裝配式民用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比例50%以上。 (二)住宅全裝修總體目標。《專項規劃》明確,在規劃期內,紹興市、縣中心城區的新建居住建筑要全部實現全裝修。 三、推動既有建筑綠色改造 《專項規劃》結合《紹興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三五規劃”綱要》,根據《浙江省建筑節能及綠色建筑發展“十三五”規劃》對紹興市既有建筑改造目標要求,制定既有民用建筑綠色改造目標。 規劃近期(2017-2020年)目標:累計完成既有公共建筑改造面積64萬方,涉及擬完成改造的政府投資或以政府投資為主的項目,其中5%改造面積達到綠色建筑一星級標準要求。累計完成既有居住建筑改造面積43萬方,涉及擬完成改造的保障性住房和安置性住房的項目,其中5%改造面積達到綠色建筑一星級標準要求。 規劃遠期(2021-2025年)目標:累計完成既有公共建筑改造面積120萬方,涉及擬完成改造的政府投資或以政府投資為主的項目,其中8%改造面積達到綠色建筑一星級標準要求;累計完成既有居住建筑改造面積80萬方,涉及擬完成改造的保障性住房和安置性住房的項目,其中8%改造面積達到綠色建筑一星級標準要求。 《專項規劃》的出臺實施能夠全面落實生態文明建設理念、促進節能降耗和改善人居環境、助力建筑行業轉型升級和發展,同時確保綠色建筑的各項工作有據可依,對推動紹興市綠色建筑和建筑產業現代化健康發展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供稿:紹興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