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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開展2017年度土地評估中介機構A級資信評級工作的通知發布于:2017/5/24 8:54:49 瀏覽:1042次
中估協發〔2017〕10號 各土地評估中介機構: 一、申報條件 (一) 根據《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實行電子化備案完善土地估價報告備案制度的通知》(國土資廳發〔2012〕35號)和《關于做好土地估價報告備案工作的通知》(中估協發〔2012〕50號)的要求,進行土地估價報告電子化備案的機構,符合以下情況可按本通知要求參加此次A級資信評級活動: 1.已獲得2016年度A級資信稱號的; 2.未獲得2016年度A級資信稱號,但獲得所在省(區、市)B級資信稱號的; 3.所在省份尚未開展B級資信評級的。 (二)符合以下兩種情況的機構應首先參加所在省(區、市)的2017年資信評級,獲得B級資信后再申請A級資信: 1.未獲得2016年度A級資信稱號,所在省(區、市)已經開展B級資信評級的; 2.未參加省(區、市)2016年度B級資信評級或參加省(區、市)2016年度B級資信評級但未評上的。 二、申報時間 本次評級工作申報期為2017年4月13日——4月28日。 三、申報程序及注意事項 請參評機構登錄中估協網站進入“評價系統”土地評估中介機構A級資信評級欄目,按提示填寫“土地評估中介機構資信評級申請表”,并按要求上傳相關材料。 1.申報機構如遺忘系統密碼,請按提示填寫密碼申請(查詢)單并傳真至中估協申請密碼找回。 2.申報機構需按照土地評估中介機構A級資信評級綜合指標的要求準備材料,并按要求上傳至中估協“評價系統”土地評估中介機構A級資信評級界面。具體填報項目及說明詳見《土地評估中介機構A級資信綜合分評審指標》(附件1)、《土地評估中介機構A級資信綜合分評審指標的說明》(附件2)。 3.本次評級參評機構不提交紙質材料,以機構上傳的電子材料(請附根據《上傳資料文件包》機構自擬的《已上傳材料列表》)為準,請參評機構在截止日期前完成各項材料上傳。 四、評審 (一)初審、復審及結果公布 中估協首先對參評機構綜合評審指標申報材料的基本情況進行初審,對于不符合法律和行業自律規定的(見初審一票否決情形),則一票否決,不進入復審。 復審分為綜合評審和報告評審,總分為200分。 1.綜合評審:分值為100分,主要為估價機構基本狀況、機構業績、行業及社會貢獻三部分,中估協組織專家根據申報材料按規定程序進行評選。 2.報告評審:分值為100分,本次評級涉及的土地估價報告由機構從土地估價報告備案系統中自選3份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4月28日期間完成的備案報告,將自選報告的名稱和報告備案編號分別填寫在申報界面下方自選報告相應的【】內。 復審之后,依據總分、綜合評審分、報告評審分分別對參評機構進行排序,經會長辦公會、常務理事會審議并向社會公示后形成最終評級結果。 最終評級結果報行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通過中估協網站和相關媒體向社會公布,并向獲得A級資信的土地評估中介機構頒發2017年度A級資信證書,證書有效期為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二)初審一票否決情形 1.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資產評估法》第十五條關于評估機構設立要求的; 2.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資產評估法》第二十一條關于完善風險防范機制要求的; 3.未按要求進行土地估價報告電子化備案的; 4.因報告質量或執業行為出現問題,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4月28日受到暫停申請資信等級或質量約談等處罰的; 5.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的; 6.公司形式的評估機構從業土地估價師人數少于7人的,合伙形式從業土地估價師人數少于2人的; 7.未按時交納中估協會費(團體會費和個人會費)的。 五、其他事項 土地評估中介機構A級資信評級是中估協2017年度重點工作之一,也是構建行業誠信體系建設的一項基礎工作,請各省級土地估價行業協會按照《土地評估中介機構資信評級辦法》(中估協發〔2006〕40號)的精神全國聯動、適時安排開展省內土地評估中介機構B級資信評級,共同做好全國土地評估中介機構的誠信建設。 聯系人:張大為、張延麗 電話:010-62169302、66561590 電子郵箱:zdw@creva.sina.net 傳真:010-665623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