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紹興市住房公積金政務服務同城通辦改革實施方案(紹住金〔2018〕27號)發布于:2018/6/1 9:21:27 瀏覽:1483次
為進一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更好方便繳存單位和繳存職工辦事,根據《紹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紹興市政務服務同城通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紹政辦發明電〔2017〕61號)、《紹興市“最多跑一次”改革專題組辦公室關于公布第二批紹興市政務服務同城通辦改革事項的通知》(紹跑專辦〔2018〕5號)有關精神,結合中心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任務 全面落實省、市兩級關于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決策部署,在全市范圍打破地域限制,建立“受辦分離、全市通辦”公積金政務服務新模式,按照“異地受理、屬地辦理”的方式,全面實現30個服務事項全市通辦。 二、實現方式 住房公積金政務服務依托全市住房公積金服務窗口,采用“異地受理、屬地辦理”方式,自5月15日開始,以受理地受理審核辦事材料并收取和寄送復印件、歸屬地憑材料復印件辦理的方式實現30個事項全市通辦。 三、實施辦法 住房公積金同城通辦服務事項實行承諾辦件方式,承諾時間為7個工作日。具體流程如下: (一)提出申請。申請人填寫《紹興市住房公積金同城通辦事項申請表》,向受理地中心提出公積金同城通辦事項申請。 (二)受理確認。受理地中心對申請人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收妥材料復印件加蓋“與原件相符章”并簽名,同時,在《同城通辦事項申請表》上加蓋受理業務章后,與原件資料一并退還申請人。 (三)傳遞資料。受理地中心在受理辦件后一個工作日內將同城通辦事項材料復印件與《同城通辦事項申請表》寄往歸屬地中心。 (四)收件辦理。歸屬地中心收到同城通辦事項材料后,對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進行檢查復核,符合條件,系繳存類、提取類、年度驗審類、貸款合同變更或提前部分還貸業務的,即時辦結并將辦理結果告知申請人和受理地中心;屬貸款申請、貸款結清類業務的,通知申請人帶齊相關原件資料到指定地點辦理后續手續。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按時鋪開工作。住房公積金服務事項“全市通辦”是落實“四辦”要求,方便繳存單位和職工減少跑腿、就近辦事的務實舉措。全市系統要切實提高思想認識,及時做好工作部署,確保5月15日起全面鋪開全市通辦工作。 (二)密切合作,搞好工作銜接。受理地中心受理辦事申請時,須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進行認真審查,收取的復印件在加蓋“與原件相符”章并由經辦人簽名后,第一時間寄送并通知歸屬地中心。歸屬地中心收件與辦理情況須同時第一時間向受理地中心進行反饋。辦件結果由歸屬地中心負責通知申請人,業務回單或不符合條件退還的材料由歸屬地中心直接寄送申請人。 (三)加強宣傳,確保工作實效。市中心和各分中心要發揮各自能動性,積極做好公積金服務全市通辦改革宣傳工作,讓繳存單位和職工及時全面了解相關情況,避免不必要的跑腿,確保改革取得扎實成效。 附件:1.紹興市住房公積金政務服務同城通辦事項清單 2.紹興市住房公積金同城通辦事項申請表 紹興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18年4月28日
附件2:
紹興市住房公積金同城通辦事項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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