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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部:各地每三年要更新一次基準地價發布于:2015/4/10 9:54:18 瀏覽:1189次
國土部3月22日公布消息稱,日前國土部辦公廳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嚴格按規程制定、更新并公布基準地價,加強宗地地價評估管理,嚴格執行出讓地價評估的有關規定,通知要求各地市縣國土部門要每三年全面更新一次基準地價。并且在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前,市縣國土主管部門要組織對擬出讓宗地的地價進行評估,出具土地估價報告。 基準地價,即土地初始價,是完成拆遷、平整等一級開發后政府確定的土地區域平均價格。各地土儲部門在進行土地招拍掛時會以此為基礎,再依據地塊情況以及市場需求確定地塊底價。而各地的征地、拆遷補償價格也會參考基準地價,結合有關政策和實際情況確定。 從2013年底開始,各地曾上浮基準地價的幅度。比如海口市2013年基準地價調整與2009年調整后的價格相比整體上漲了164.23%;鄭州市最新一輪調整與2009年公布實施的基準地價相比,住宅用地整體平均上漲85%,商業用地平均上漲125%等。 隨后2014年,北京、濟南、福建、烏魯木齊等多個城市都醞釀或調整了基準地價。 其中,2014年8月,福建省國土資源廳日前下發《關于進一步規范基準地價更新和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定期更新、及時公布基準地價,并實行基準地價網絡電子備案。 該通知要求,基準地價每2年更新一次,實行網絡電子備案,通過“福建省土地使用權出讓管理系統”上傳備案,由省國土資源廳統一通過廳門戶網站、福建省土地使用權出讓管理系統、福建省地價一張圖查詢系統等網絡平臺同步向社會公開發布。 |